第三章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
第二节 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服务流程

根据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内容,我们规范了服务流程,主要分七个阶段,由此来确保辅助器具服务质量的有效性,提升辅具的使用率。

一、   需求评估阶段

残疾人提出申请,街道残联助残员上门进行需求评估,筛选符合条件者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组合适配需求申请表》上报区(县)残联。

二、功能性评估阶段

区(县)残联审核后组织由区县评估人员、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组成评估小组,对适配对象的一般情况、躯体功能、移动及步行能力、及家庭环境进行评估,评估小组填写《残疾人辅助器具组合适配评估表》,开具《评估适配处方》,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工作委员会负责技术支持。

三、复评阶段

区(县)残联上报评估材料,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在区县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市辅具适配委员会专家采取上门复查、抽查等形式进行复评。在复评通过后,区(县)残联通过辅助器具信息申报系统进行上报。

四、辅具适配阶段

根据区(县)上报的信息,市辅具资源中心进行辅具的购买、改制、设计,并将适配辅具送到各街道指定地点,在第一次将辅具送到残疾人家里时,给与试用训练指导后,才交予使用。同时进行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

五、使用训练阶段

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在完成辅具适配10天内组织“送康复服务上门”的社区医生进行使用和训练指导,并将使用训练情况记录在《送康复服务上门(辅具适配专页)》,直至适配的辅具适宜,而且受配对象完全掌握辅具使用方法。

六、成效评估与随访阶段

 “送康复服务上门”的社区医生在跟踪随访指导其间需要再评估以确认达到原先制定的功能性目标,若不能达到,则根据残疾人使用的情况对不适合的辅具上报区(县)残联,由区(县)残联将信息反馈至市辅具资源中心,市辅具资源中心针对反映的情况对辅具进行更换、改制,并再次现场复检及指导辅具使用。

七、持续服务阶段

若此项辅具已无法符合残疾人需求,则须依辅具服务流程重新加以评估、订制。同时提供转介服务、辅具咨询服务、心理辅导服务、维修更换服务等服务。


 




 













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方案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服务,不断改善肢体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给残疾人出行提供方便,特制订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方案。

一、产品内容

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详见“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品种目录”(附件1)。

二、使用范围

无障碍坡道仅用于肢体残疾人居家无障碍环境改建,不得用于公共无障碍环境改建。

三、适配对象

适配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证重度行动困难的下肢残疾人。

四、适配周期

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周期为6年。

五、适配数量

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在规定产品和规定周期内适配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不得超过2套(含2套)。

六、适配资金

每户残疾人家庭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补贴限额为5000元(含安装费),该经费由市辅具资源中心承担。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所需经费则由适配对象家庭全额承担。

(1)超出补贴限额的资金;

(2)要求适配的坡道超出规定数量的资金;

(3)在规定周期内要求再次适配坡道的资金。

七、适配时间

各区(县)辅具服务中心于每年5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别两次集中将申请家庭的居家环境评估信息转介至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

八、评估人员

评估人员必须取得初级辅助技术工程师(肢体方向)证书。

九、适配流程

(一)适配对象填写“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申请和确认表”(附件2)。

(二)街道(乡镇)残联对申请对象进行初评,出具初评意见,并在申请表的“初评意见”栏内盖章确认后报区(县)辅具服务中心。

(三)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对申请家庭的居家环境进行评估。

1、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在申请表的“评估意见”栏内盖章确认,每年于5月底前和9月底前分别两次集中将该信息转介至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

2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向适配申请对象出具“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无法安装告知单”(附件4)说明原因。

(四)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上门为适配对象测量结果出具“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方案”(附件3)报市辅具资源中心。经市辅具资源中心审核通过后,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方可施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安装完成后由申请对象在“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申请和确认表”(附件2)上签字。

(五)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实地测量考察后对无法安装坡道的申请对象须填写无法安装告知单,并于考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区(县)辅具服务中心,由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告知申请对象并签字确认。

(六)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于每月25日前完成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明细表”(附件5)填写并报区(县)残疾人辅具服务中心。

(七)区(县)辅具服务中心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本区当月无障碍坡道安装信息校核,并盖章确认

(八)无障碍坡道安装公司于次月15日前将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已盖章确认的“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明细表”(附件5)和“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汇总表”(附件6)报市辅具资源中心,市辅具资源中心核对相关信息后完成资金划拨。

十、工作职责

(一)市辅具资源中心

1、负责本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督导区(县)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无障碍坡道工作业务培训;

4、负责对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定期向区(县)通报和反馈;

5、负责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资金结算;

6、负责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检查、督导。

(二)区(县)辅具服务中心

1做好无障碍坡道申请家庭的居家环境评估工作;

2、做好本区(县)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3、做好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家庭的信息收集和问题反馈;

4、负责组织评估人员参加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工作的相关业务培训;

5、对市辅具资源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6、督导本区(县)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的安装施工;

7、做好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家庭的信息核对工作。

(三)无障碍坡道安装企业

1、做好无障碍坡道申请家庭的上门测量工作;

2、负责出具可实施安装无障碍坡道家庭的“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方案”;

3、对无法安装的家庭填写无法安装告知单,并反馈区(县)辅具服务中心;

4、负责实施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

5、配合做好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的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6、配合做好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的宣传工作,提供服务热线电话;

7、提供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家庭的信息,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8、负责对安装无障碍坡道家庭的使用指导;

9、负责已安装无障碍坡道家庭的跟踪回访工作,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回访情况反馈给区(县)辅具服务中心及市辅具资源中心。

十一、其它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所有。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品种目录

2、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申请和确认表

3、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安装方案

4、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无法安装告知单

5、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明细表

  6、上海市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坡道适配汇总表







关于调整本市电动类残疾人辅助器具

适配对象的通知

 

各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电动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现将电动类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对象调整如下:

电动轮椅车、电动代步车、电动护理床、电动载人爬楼机适配对象:本市户籍重度持证并有下肢功能障碍的残疾人。

特此通知。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6年2月24日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6年2月24日印发


关于下发街道(乡镇)标准化残疾人

辅助器具服务社样品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为加强街道(乡镇)辅助器具服务社建设,现将街道(乡镇)标准化辅助器具服务社样品目录下发给你们,请做好服务社样品管理和使用工作。

一、品种数量

(一)标准化服务社样品包含肢体、视力、听力、智力、生活、信息和康复7大类共118个品种(目录详见附表1),每个品种样品数量均为1件。

(二)(沪残辅具〔2013〕7号)文件中的辅具品种可用于标准化辅具服务社。

二、使用范围

(一)标准化服务社辅助器具样品仅用于宣传、培训、咨询、试用等服务。

(二)(沪残辅具〔2013〕7号)文件中的辅具使用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经费来源

标准化服务社辅具样品经费由市辅具资源中心承担。

四、登记、管理

    标准化服务社的所有辅具样品用途、去向必须详细登记,以备核查。

 

附表1:街道(乡镇)标准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社辅具样品目录

附表2:街道(乡镇)标准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社辅具样品申领表

附表3:街道(乡镇)标准化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社辅具样品管理登记表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6年2月24

 

 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2016年2月24日印发